发改委公布各地电价调整方案
2006年7月3日 8: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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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日前公布各地区销售电价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详细调整方案,要求发电企业在电价调整后,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根据方案,华东电网调价幅度相对较小,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0.44分钱、浙江省0.35分钱、江苏省0.4分钱、安徽省0.2分钱。销售电价分别提高:上海市2.2分钱、浙江省1.89分钱、江苏省2.34分钱、安徽省1.64分钱、福建省0.79分钱。
在华中几个省市中,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湖北省1.60分钱、湖南省1.85分钱、河南省1.32分钱、江西省1.3分钱、四川省1.48分钱、重庆市1.03分钱。销售电价分别提高:湖北省2.61分钱、湖南省3.26分钱、河南省2.81分钱、江西省2.84分钱、四川省1.98分钱、重庆市3.87分钱。
南方电网上网电价提高幅度较大,广东省为1.42分钱、广西自治区2.28分钱、云南省1.53分钱、贵州省2.06分钱、海南省1.04分钱。销售电价平均提高:广东省2.87分钱、广西自治区3.33分钱、云南省3.16分钱、贵州省3.03分钱、海南省2.27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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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煤炭 电 冶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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