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地质部湖南地勘局四一八队地勘院、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研究所、湖南省桃江县板溪锑矿共同完成的《湖南省桃江板溪锑矿找矿构造研究及成矿预测》成果验收评审意见书显示,“C+D+E级锑金属量166845吨,按精锑1.6万元/吨的价格估算,矿床潜在价值达26.7亿元。”而目前锑的市场价格为4.8万元/吨。
涉嫌违规低价转让
正因板溪锑矿特殊的地位,2006年1月板溪锑矿以55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矿业”)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地震,首当其冲的是该企业的职工。
职工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转让价格偏低,二是转让程序违规。有职工指出,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企业应该进行清产核资、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然后评估、信息披露,最后进场交易,但板溪锑矿在转让过程中并没有按这些规定办事。
在他们看来,违规最严重的是采矿权的转让并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评估。1998年国务院242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徐主任介绍,桃江县政府对板溪锑矿储量的依据来自湖南省地质研究所,结论是16320吨。而一些职工反映,这个结果2004年就有了。
据了解,西部矿业整体收购板溪锑矿是益阳市的一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不过职工对此并不“感冒”。一般来说,招商引资包括引进资金、先进生产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从现实情况来看,收购并没有引入资金,反而是企业由几十亿变成了5588万,其中4000万还是从益阳某银行贷款而来;说到技术,到现在为止,生产责任制、冶炼技术都是以前的;管理上,2006年下半年2人因安全事故死亡,创历史最高记录。”有职工说。
“都按法律搞不太现实”
经了解,在2006年之前的两年,板溪锑矿的发展态势还不错,每年税收在1000—1200万元。选择在此时改革,是因为2003年8月益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推动全市国企改革的决定,要求2年内必须完成改革,并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范畴。
“板溪锑矿的改革是县里最晚的,”徐主任解释原因时说,“企业的发展取决于锑金属国际市场行情,走向无法预测,所以选择在形势好的时候转让能卖个好价钱;况且企业经过多年发展,设备陈旧、内部管理混乱、自有资金无法继续扩大再生产,这种状况也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改革。”
当时对整体收购板溪锑矿感兴趣的企业不止西部矿业一个。